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,以创建山水园林县城为突破口,采取“政府主导、多轮驱动、全民参与、齐抓共建”的市场化运行机制,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,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,尽快把我县建设成为省级园林县城。
二、创建目标
按照《山西省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》要求,全面加强城区综合管理、绿地建设、建设管控、生态环境、市政设施、节能减排等工作。2019年启动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,力争年底进入山西省园林县城创建预备名录;2020年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,对照《山西省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》的综合管理、绿地建设、建设管控、生态环境、市政设施、节能减排等六大类46项指标进行全面自查、集中整改,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;2021年力争通过省级园林县城检查验收。
根据《山西省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》和我县城市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,要在2021年跨入山西省园林县城行列,必须达到以下主要目标:
(一)建成区绿化覆盖率≥38%,建成区绿地率≥33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≥9㎡,防护绿地达标率≥80。
(二)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%以上,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≥85%。
(三)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≥80%,林荫路推广率≥60%,道路完好率≥95%。
(四)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5%以上;园林式居住区(单位)达标率≥40%。
(五)河道绿化普及率≥85%,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≥60%。
(六)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55天以上。
(七)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≥95%。
(八)污水处理厂、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制度完善;城市污水处理率≥85%,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≥60%;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≥90%。
(九)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≥25%。
(十)近2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≥30%,节能建筑比例≥40%。
三、工作任务
按照《山西省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》,结合我县城市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,要在2021年跨入山西省园林县城行列,必须在2020年底完成以下6个方面45项工作任务:
(一)综合管理方面
1.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。
2.强化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经费保障。
3.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成果。
4.完成《柳林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》批复工作,并组织实施。
5.严格城市绿线管理。
6.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相关制度。
7.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建设。
8.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活动,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使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%以上。
(二)绿地建设方面
全面加强建成区园林绿化工作,力争到2020年12月底前使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《山西省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》。
9.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%以上;
10.建成区绿地率达33%以上;
11.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.00㎡/人以上;
12.按照能绿即绿的原则,新建、改造游园和街头绿地,使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%以上;
13.按照《公园设计规范》对南山生态公园进行提质改造,将南山生态公园打造成为综合性公园。
14.严格单位、小区项目的审批、验收工作,督促各在建房地产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按照批准方案加快建设进度,确保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5%以上;
15.按照园林式居住区(单位)标准,积极推进园林式居住区(单位)创建活动。对现有可进行绿化的居住区(单位),核定绿化面积和补植大树数量,由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绿化,争取达到园林式居住区(单位)标准;对已获得“园林式居住区(单位)”称号的,要加强管护、整改完善,按标准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绿化美化、环境整治工作。完成汇丰中学、鑫飞中学、民兵训练基地等5个园林单位,宝宁小区、青龙联盛小区、汇丰小区等3个园林小区的创建工作。
16.按照现行的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》要求,完善建成区道路绿化实施,使道路绿地达标率达80%以上;
17.按照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》完善高速东口、太中银铁路护坡、城区可视山体绿化工作,确保防护绿化普及率达80%以上。
18.以河道公园为主体,完善三川河城区段绿化、美化工作,确保三川河城区段绿化普及率达85%以上。
(三)建设管控方面
19.严格按照已编制完成的《柳林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》要求,强化规划的执行,加强建成区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。
20.加强行道树日常管理和维护,完善行道树移植及更换树种制度,并严格落实。
21.加强对已建成公园的日常管理,确保公园功能完善、设施完好、运行安全,公园免费开放率达100%。
22.完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建设。
23.按照《绿道规划设计导则》要求,做好滨河路绿道规划建设。
24.做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。
25.做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。
26.推进立体绿化建设。
27.做好县城规划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工作。
(四)生态环境方面
28.加强山体、水体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,确保其原貌性、完整性和功能性,力争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达80%以上。
29.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。
30.在现有苗圃基地的基础上,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,大力开展引种、育种,逐步培育一批适应我县气候、地理等条件的优良品种,丰富地被植物物种,同时确保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在0.65以上。
31.加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。
32.控制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。
33.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,并按计划严格执行,持续改善水体水质,确保城市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60%以上。
(五)市政设施方面
34.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,突出抓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构建完善环境干净、市容整洁、城市道路平整畅通、交通秩序规范有序、户外广告减量提质的城市市容市貌。同时按照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》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,设置密度达3座/k㎡以上。
35.加强城市饮用水水质检验工作,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95%以上。
36.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,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%以上,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达60%以上。
37.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政策和标准,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,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90%以上。
38.加强建成区供水管网建设,确保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0%以上。
39.加强城市道路建设。
40.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度,健全城市供水、供气、供热、市容环卫、园林绿化、地下管网、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档案。
41.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。
42.提升供热计量收费比例。
43.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。
44.推广林荫路建设。
四、实施步骤
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: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(2019年7月1日—2019年8月20日)
第二阶段:整体推进阶段(2019年8月21日—2020年7月31日)
第三阶段:自查完善阶段(2020年8月1日—2021年3月31日)
第四阶段:考核验收阶段(2020年4月1日—2020年9月31日)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工作机构。
(二)提高行政效能,依法实施管理。
(三)加大建设投入,保障创建开展。
(四)统一规划设计,分步实施建设。
(五)动员全民参与,形成工作合力。
(六)建立和实行考评奖惩制度。
编辑:信息网络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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